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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政策篇
发布时间:2021-05-11

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对与镜湖区纳税的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申请人在毕业年度内与在我市注册纳税的小微企业签订

劳动合同,并由该小微企业在我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四、申请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小微企业认定材料(可在小微企业名录网站查询,纳税凭证)。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注册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级纳税企业就业人员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区申报);同时需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向各区受理邮箱发送上传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件(无须提供纸质申请材料);

2.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0553-3878864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人每月 350 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 450 元)和 100 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三、申领条件

离校 2 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申领材料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的未稳定就业情况、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学历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内部系统(劳动用工备案、阳光就业网、社保系统)和学信网获取,无须申请人提供;若上述情况无法从系统获取,由申请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领拨付程序

1.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

2.社区(村)预审,并做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人员 5 个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提供书面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反馈不符合原因);

3.街道初审汇总,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并报市公共就业人才中心汇总、统计、备案;

4.审批完成后区人社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

咨询电话:0553-3878864

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

一、申领对象

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区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届本科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该政策与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领条件

1.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我区纳税的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取得相应学历后开始计算),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

3.在我市就业人员须参加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四、申领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表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回复【稳定就业】获得);

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本人徽商银行卡的原件(派遣制员工须提供包含实际就业企业及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

特别提醒:稳定就业补贴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终止补贴。

五、申领程序

补贴资金每6个月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500元。首次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就业每满6个月时,县区人社部门通过查询参保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应额度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对未持续稳定就业的,终止补贴。

咨询电话:0553-3122356

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

一、申领对象

自2013年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二、补助标准

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该政策与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三、申领条件

1.2013-2017年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2.申请人的实际工作单位必须为纳税地属镜湖区的企业;

3.五险都需在芜湖市参保并且满三年,自主创业的申请人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三年;

4.参保时间从取得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之后的时间开始计算;

5.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不享该政策。

四、申领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表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

2.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社保卡、劳动合同、申请人本人的徽商银行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申请首次五千元补贴时社保间断6个月以内可累加计算,超过6个月的,终止补贴。

五、申领程序

首次申请发放补贴5000元,一年后发放5000元补贴时,受理部门通过社保系统审核申请人持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情况,未持续参保的不予发放。

咨询电话:0553-3122356

安居保障补助

一、申领条件:

1.2018年1月1日及以后,以家庭为单位在镜湖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2.购房时点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

3.在芜社保累计缴满12个月且申请当月持续缴纳。

二、补助标准:

1.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2.在芜湖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特别提醒: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申请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553-3122356